
蒋先生原是工厂领班,育有一男一女,家庭美满。2年前,突然感到莫名兴奋、话量增多、体力旺盛、自信满满且不可一世,他大笔投资股票,但赔钱后变得脾气暴躁,易勃然大怒,被家人带至精神科治疗。
医师诊断他罹患躁郁症,正处于躁期。因其易怒的情绪难以控制,且无病识感,不愿吃药,在第二次门诊时建议住院。蒋先生勉强住进精神科病房,经过1个月药物与心理层面的积极治疗,病情终告稳定,于是改为门诊治疗。
怎知他觉得病已痊愈,1个月后不再吃药,也停止回诊。3个月后,因暴力行为遭强制住院。医师劝他,躁郁症易复发,要持续治疗1~2年,完全稳定才能停药,他答应合作,出院3个月后又不告而别。
2年后的今天,他已反复发作6次,医师问为何不愿服药,他表示不想承认自己是躁郁症患者,因媒体常报导躁郁症患者杀人的消息,使他非常没面子。还好太太始终陪伴身旁,给予鼓励与安慰;上司也因他素来工作认真,答应病情缓解期间恢复工作。
了解蒋先生的耻辱感后,医师安排个别心理治疗,也要他参与团体治疗,针对「精神疾患是否容易杀人或伤害人」的议题畅所欲言。听了病友同仇敌忾的心声,他宽慰不少,不久即出院,希望这次如他承诺,会继续治疗到痊愈。媒体不时报导「躁郁症」病患杀人的社会案件,令身为精神科医师的笔者不解,躁郁症患者真有如此高比例的他杀(homicide)犯罪率?或有这么大的暴力危险?笔者担心报导所冠的罪名,会造成躁郁症患者巨大的心理负担,而不承认生病及拒绝治疗。
躁郁症在精神医学上称为双极型情绪障碍(bipolar disorder),病患在躁期易情绪亢奋、激动、说话滔滔不绝、意念澎湃飞跃,有时夸大妄想,精力旺盛且不需太多睡眠,常大量购物或无节制地投资理财。心情愉悦时,能带给周遭欢乐;易怒时,也会对人生气,但就算情绪失控而出现暴力行为,也容易被劝阻,鲜少致人于死。
近来不少医界同仁呼吁,躁郁症患者的「杀人危险性」不应被过度报导。若怀疑嫌犯有精神疾病,除非经司法精神鉴定,或该嫌犯的主治医师证实,不宜一概以躁郁症患者描述。精神病患需定期就医、追踪治疗,以稳定病情,减少暴力的危险。如蒋先生虽有躁郁症,生活能力仍健全,家庭依旧和谐,减轻「躁郁症是危险份子」的疑虑后,更能昂首阔步,开展人生的新页。